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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详单

时间: 2024-01-30  浏览次数:258

1、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

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,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,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,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:

 图片1.png

2、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

 

图片2.png


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,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。

3、就医结算流程

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,确需住院治疗的,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(未成年人)、社保卡和住院证,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,再办理住院挂账手续。

 

参保居民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治疗,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,属个人负担部分,根据预交押金情况,多退少补。

4、备注
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,参保居民符合规定要求需住院治疗的,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,由个人全额自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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